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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三个代表” 坚持廉洁从政

日期:2006-3-28 10:58:57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数:


 

按照省纪委要求,“七一”前夕,我在这里给大家讲一堂廉政党课。在座各位都是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我就以“实践‘三个代表’,坚持廉洁从政”为题,给大家讲一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讲这个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的成效;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下面,我先讲第一个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的成效

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讲,首先讲第一个方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涵。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涵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与纪律要求,实行自我约束,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一项工作,是指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引导和保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纪律要求,达到防腐保廉的目的。下面,我再讲第二个方面,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

(二)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

《党章》开宗明义,规定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而党的性质和宗旨就决定了党和政府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的行为,都是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纪律要求背道而驰的。

我们党在建党初期和革命战争年代,就明确提出了不贪不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要求,并颁布了家喻户晓、广为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大力倡导“三大作风”。1937年,毛主席对黄克功因逼婚杀人被处决一事作出批示:“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时隔一年,1939年,刘少奇同志在他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提出共产党员要“慎独”;10年后的19493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针对当时形势和新中国成立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谆谆告诫全党,在执政后要预防“糖衣炮弹”的攻击,“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无论在国家法律法规中,还是在党内规章制度里,都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严格的、明确的要求。同时,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态度鲜明、坚决打击,不讲特殊、不讲情面。19522月,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被处以死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自觉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那种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以大公无私的品德和忘我奉献的精神,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邓小平、陈云同志审时度势,在八十年代初就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1982年,针对一些干部被腐蚀而违纪违法的情况,邓小平同志再次强调,“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针对当时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采取措施狠抓端正和改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工作,对《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1985年中央又发出《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狠刹“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等六种不正之风。强调党员干部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的挑战。江泽民总书记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郑重告诫全党:“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没有执政的政党要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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