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力度,黑龙江省日前决定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规定省内市(地)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县(市、区)、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将对地方党政领导予以“一票否决”,不能评先进、优秀。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黑龙江省建立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规定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一律撤职或依法从严惩处;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律引咎辞职。 (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