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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举办《公务员法》骨干培训班

日期:2005-11-1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制度创新,熟悉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为全县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准备,11月15日,泗阳县委组织部、泗阳县人事局联合在县党政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办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公务员法》骨干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宿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叶书民同志作《公务员法》辅导报告,叶处长从《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制度创新及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为确保全县《公务员法》培训深入开展并取得较好效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胡继林同志对培训人员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学习培训机制;二是抓好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抽调专门力量搞好《公务员法》的培训;三是创新培训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做读书笔记、开展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分阶段对全县公务员进行普及轮训;四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所有参学人员的学习效果适时组织考核,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个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五是建立培训长效机制。明确把《公务员法》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晋升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会议由县人事局局长傅大华同志主持,全县乡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县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8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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