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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举办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培训班

日期:2006-4-10 18:10:4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44,泗阳县在县委党校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全县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进行部署和安排,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场党委组织委员(党办主任)和组织部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胡延淮应邀作专题辅导讲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房庆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延淮处长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出台的背景、原则、内容和方式、考核和评估、监督和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辅导讲座开始前,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房庆忠同志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动员,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按照《条例》要求,真正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任务落到实处,为如期实现跃升十位总量翻番奋斗目标和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要认真学习领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条例》是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主抓干部培训工作的单位和同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当好表率。通过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三是及时研究制定泗阳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具体措施。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围绕我们正在干的事抓好干部培训的要求,对全县学习贯彻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等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和在职自学、县内理论培训和县外实践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从今年起,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积分制管理,年底,按照《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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